近来,一则关于健身房私教课退款的维权事情引发大众重视。
据媒体报道,扬州市的张先生在一家健身房借款购买了价值15万元的私教课程,后来面临信用卡及各种网贷的催债无力归还,想要退款,不料,却被健身房回绝。所以,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望健身房能够归还自己没有运用的私教课费用。
张先生表明,因为久坐不运动的原因身形走样,不满意身段的他来到家邻近的健身房办理了一张期限5年的健身卡,花费了4000多元。
数月后,每天坚持练习的张先生发现自己的练习方法收效甚微,体重没有减下去多少,身形也没有变得更好。
练习期间,张先生知道的多名健身私教告知他,练习的方法不对,并提出让其购买一些私教课,教练带着练习就能很快瘦下去。依照张先生的说法,其时自己专心为瘦,脑袋一热就遵从了健身房教练和出售的话,网贷了15万元。
据张先生泄漏,自己一开始没有想进行网贷,但健身房的教练和出售一直在劝说他,现在没有钱能够先进行分期借款。从聊天记载能够看出,健身房相关人员曾询问过张先生的信用卡是不是假贷合一等与假贷相关的信息。
图源:网络
健身房相关人员还“担任”地协助张先生转账,出合同。
图源:张先生聊天记载截图
此外,张先生还晒出了自己的多笔转账记载。
图源:张先生转账截图
张先生提起上诉后,法院近来开庭审理了本案。扬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吕士杰表明,两边签定的购买合同具有法令效益,归于有用合同。可是因为相关条文规则,为了保护顾客的权益,单用处预付卡的最高充值金额不得超越5000元。
最终法院断定,被告赞同交还12万元购课费用,张先生如愿收到退款。
关于上述案子,《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付磊律师表明,预付费卡实际上是顾客与运营者之间树立的合同联系,受民法典束缚,依据商务部及江苏省预付卡相关规则:“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越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越1000元。单张单用处卡充值后资金余额不得超越前款规则的限额”,本案预付费显着超出法令规则的上限,且健身房存在诈骗行为,因而,本案的断定结果是较为适合的。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对张先生的遭受表明同情,而且以为健身房存在诈骗顾客的行为,应该遭到法令的制裁。也有网友对张先生借款健身的行为表明不理解,“谁家打工人,充15万健身?”“成年人对自己的消费水平和还款才能没稀有吗?”……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行为,越来越多地呈现在人们的各种日子场景中。预付式消费一般指单用处预付卡,是顾客预付费用后,可分次兑付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消费形式。顾客购买的超市卡、美容美发卡、健身卡等大部分都归于预付式消费。
关于“预付式消费”行为,在国家及当地层面,都曾制修订多部相关法令法规专门予以标准。其间,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发布的《损害顾客权益行为处分方法》,主要是依据顾客权益保护法,对预付式消费作出原则性规则。
在当地层面,浙江省2017年修订《浙江省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方法》时,对预付式消费作出规则,触及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约束不妥设定运用期限等内容;2019年施行的《上海市单用处预付消费卡办理规则》,树立了预付卡资金存管准则,并对资金监管形式、资金监管份额、资金专户存管、资金划拨方法等进行了规则;此外,北京、江苏等地都拟定了预付式消费的专项当地性法规,这些法规的施行也将为国家相关立法堆集实践经验。
此外,付律师提出,“预付式消费”因顾客提早支付了费用,因而被长时间“绑缚”,并承当了较高的合同实行危险,顾客简单面临未签合同导致联系确定难、格局条款形成顾客权力受损、运营者单独改变重要合同条款、顾客合同解除权受限、运营者“跑路”等问题,所以顾客在面临“预付式消费”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慎重购买充值卡:购买充值卡时挑选证照完全、信誉度高、运营情况好的商家。
2.理性、适量充值:理性充值、适量充值,切勿激动消费,防止因运营者的不确定要素形成丢失。
3.保存相关依据:不轻信运营者口头许诺,预付凭据、合同、宣传单、发票等依据要妥善保存。
4.活跃保护合法权益:一旦呈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景象,顾客要活跃经过有用处径维权,拿起法令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郑淳心
来历:法治网